工信部曾明确表示:为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事实上,中国对于“翻墙”这一现象并不是第一次进行监管,
2014年 官方媒体对翻墙软件发出警告
2015年 中国防火墙升级后打击VPN 服务
2017年 工信部否认要运营商禁止个人VPN业务
其实对于使用者来说,如果只是浏览没有不良信息的网页,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如果是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的帖子,一旦被查获,必将逃脱不了法律的责任。
自从14年国家成立了网信办以来,网络监管力度也加大了,估计未来涉嫌这些“翻墙”工具将很难存活。
5年获利50余万被判5年,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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