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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域名?(SEO基础)

作者:wangj 浏览:2648 发布时间: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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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解析一下下面这一段:
http://www.yuntask.com/index.html
1)http://:这个是协议,也就是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也就是网页在网上传输的协议。
2)www:这个是服务器名,Web服务器

3)yuntask.com:这个是域名,是用来定位网站的独一无二的名字。
4)www.yuntask.com:这个是网站名,由服务器名+域名组成。
5)/:这个是根目录,也就是说,通过网站名找到服务器,然后在服务器存放网页的根目录
6:)index.html:这个是根目录下的默认网页(当然,163的默认网页是不是这个我不知道,只是大部分的默认网页,都是index.html)
7)http://www.yuntask.com/index.html:这个叫做URL,统一资源定位符,全球性地址,用于定位网上的资源。


域名级别
域名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顶级域名、二级域名、三级域名、注册域名。
顶级域名
顶级域名又分为两类:
一是国家顶级域名(national top-level domainnames,简称nTLDs),200多个国家都按照ISO3166国家代码分配了顶级域名,例如中国是cn,美国是us,日本是jp等;
二是国际顶级域名(international top-level domain names,简称iTDs),例如表示工商企业的 .Com,表示网络提供商的.net,表示非盈利组织的.org等。大多数域名争议都发生在com的顶级域名下,因为多数公司上网的目的都是为了赢利。为加强域名管理,解决域名资源的紧张,Internet协会、Internet分址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经过广泛协商, 在原来三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com)的基础上,新增加了7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firm(公司企业)、store(销售公司或企业)、Web(突出WWW活动的单位)、arts(突出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rec (突出消遣、娱乐活动的单位)、info(提供信息服务的单位)、nom(个人),并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新的注册机构来受理域名注册申请。
二级域名
二级域名是指顶级域名之下的域名,在国际顶级域名下,它是指域名注册人的网上名称,例如 ibm,yahoo,microsoft等;在国家顶级域名下,它是表示注册企业类别的符号,例如com,edu,gov,net等。
中国在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 NIC) 正式注册并运行的顶级域名是CN,这也是中国的一级域名。在顶级域名之下,中国的二级域名又分为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类别域名共6个, 包括用于科研机构的ac;用于工商金融企业的com;用于教育机构的edu;用于政府部门的 gov;用于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运行中心的net;用于非盈利组织的org。而行政区域名有34个,分别对应于中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三级域名
三级域名用字母( A~Z,a~z,大小写等)、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 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三级域名的长度不能超过20个字符。如无特殊原因,建议采用申请人的英文名(或者缩写)或者汉语拼音名 (或者缩写) 作为三级域名,以保持域名的清晰性和简洁性。
注册域名
注册域名需要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既然域名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那么,它是否能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呢?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而成为企业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它不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的位置 ,也是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域名也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是有文字含义的商业性标记,与商标、商号类似,体现了相当的创造性。在域名的构思选择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创造性劳动,使得代表自己公司的域名简洁并具有吸引力,以便使公众熟知并对其访问,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知名度、促进经营发展的目的。可以说,域名不是简单的标识性符号,而是企业商誉的凝结和知名度的表彰,域名的使用对企业来说具有丰富的内涵,远非简单的“标识”二字可以穷尽。因此,不论学术界还是实际部门,大都倾向于将域名视为企业知识产权客体的一种。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各国立法尚未把域名作为专有权加以保护,但国际域名协调制度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制定,这足以说明人们已经把域名看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当然,相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域名是一种全新的客体,具有其自身的特性,例如 ,域名的使用是全球范围的 ,没有传统的严格地域性的限制;从时间性的角度看,域名一经获得即可永久使用,并且无须定期续展;域名在网络上是绝对唯一的,一旦取得注册,其他任何人不得注册、使用相同的域名,因此其专有性也是绝对的;另外,域名非经法定机构注册不得使用,这与传统的专利、商标等客体不同,等等。即使如此,把域名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也是科学和可行的,在实践中对于保护企业在网络上的相关合法权益是有利而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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