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SEO/SEM与良知正面碰撞,我们都有罪
其实原本是想用《当SEO/SEM与良知正面碰撞》做标题的,但会给人标题党的感觉,最后只用五个字简介一下吧,“我们都有罪”。
先从这几天一直很火的大学生“魏则西之死”这篇文章说起,虽然这对死者很不敬,但如果可以让我们深刻反省的话也是值得的,从知乎到4.28号这篇文章在微信被疯狂转载之后火速占领各大新闻版块头条,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消息的源头,魏则西的知乎账号,里边特别详细的记录了他一直走到人生终点的各种心理活动与精神状态。
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很坚强的小伙子,同时他的故事也非常的感人,我们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他离开前内心有强烈的不甘和对广大网友施以援手的感谢,我记得看到关于他最心酸的一个生前视频,他坚强的说一定要努力活下来,他还有梦想,看完后我内心有非常强烈的愧疚感,我们是互联网从业者,他是有搜索需求的用户,他因为信赖互联网失去了生命,我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些什么?好了,我们继续回到这件事情上来,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是一面倒的抨击百度的言辞,其实我觉得最应该反省的还是我们自己,我们这些SEO/SEM从业者,严格来说百度原则上有错吗?百度提供了竞价平台,提供了曝光机会,只是免不了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和黑金采用不法手段,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李彦宏,我们面对我们的竞价系统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最负责任的,我相信就目前的人类社会条件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给出特别完美的解决方案,古语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们都知道百度开户有资质认证和主体备案,那么这里就反应了最少两个问题。
第一、
百度要求开户必须提交资质认证及主体域名备案,资质认证这里医院的话应该由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吧,莫非百度还要每个开户都要实地考察才能开户?那工商部门与卫生部门的监管责任何在?需要百度帮忙管理吗?
第二、
卫生监管部门,医院开设肿瘤科不需要向卫生监管部门备案吗?卫生监管部门对于肿瘤、癌症科室开设的条件没有具体要求吗?卫生监管部门对于医院开设的肿瘤、癌症科室没有对医师有相关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吗?卫生监管部门其实不监管吗?
小编读书少,坐等知识人解答。
下面我们来说公立医院外包:
此时李彦宏内心一定是痛苦的,旁白一定是“我们只是提供了平台而已,而已,而已啊.......”
好像有点跑题,有点像百度雇来的枪手了.......那么我们回到正轨,说说我为什么要把文章定名为《我们都有罪》
首先我们看一下这起悲剧的重要线索
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点击的竞价排名网站
国内三甲医院、部队医院
生物免疫疗法“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合作伙伴
我们做SEO/SEM的从业者不难发现这压根就是野鸡网站,不可能出现这么完美的医院却毫无半点轰动性新闻,当然,现在这个新闻够轰动了,我们的重点并不是要说这三点有什么可疑点,而是透过这件事情的本质来看表面看似毫无关系的工作人员,像这种情况医院最低标配得是两个SEM竞价专员吧,甚至是一个SEM主管两个SEM专员的小团队,而这件事真的和他们毫无关系吗?
不,不是这样的,其实他们就算不是刽子手也是帮凶,因为如果没有他们客户也就不会找到医院,找不到医院也许就不会酿成悲剧,首先我们SEO/SEM从业者要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我们明知道医院的医疗技术有水分还要为其服务这是在助纣为虐,无形之中成为了看不见的帮凶,刽子手,无数的受害者骂医院,骂百度,其实他们最想骂的就是我们做推广的,是我们把虚假信息推广到他们面前,最后可能落个人财两空,我们平白无故背上一身杀业,佛家讲究业力缠身。
我们无论是做SEO也好,SEM也好,还是自己卖产品、做微商团队,我们都要为自己的产品负责,或者对自己的企业负责,我们连自己的产品、自己的企业都没办法保证凭什么推广给别人?你摸摸良心睡得着吗?想想你拿的薪资都是无数受害者的血汗钱你拿的动吗?
我们都有罪,或多或少的无形之中就成了帮凶,我们要勇于对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负责,医院SEO/SEM也一样,我们身上的责任决定的有可能就是客户的生命安全!想想患者通过百度搜索看到了你的推广网站,你做的营销页面,满怀希望的打来电话,你给了患者肯定的答复,事后患者疗效不好或者有了生命安全,患者因为你做的营销页面,你给的承诺,选择了你,你却给了患者这样的结果,你良心有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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